簽訂虛假合同侵吞公款326萬元
省公共氣象中心原副主任、省防雷中心原主任張華受審
中國甘肅在線訊 8月16日,蘭州中院對甘肅省公共氣象中心原副主任、省防雷中心原主任張華涉嫌貪污一案公開開庭審理。除1966年出生的張華外,接受庭審的還有涉嫌一同貪污犯罪的甘肅欣優諾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某。庭審中,張華對指控貪污的3264738元錢款數額提出異議,并稱自己只拿了56萬元,有的錢款是給職工發獎金用了。案件未當庭宣判。
案發:與多家公司簽訂虛假合同騙取公款
2010年12月與2012年12月,張華利用其擔任省防雷中心主任的職務便利,與被告人薛某共謀,通過省防雷中心與甘肅省欣優諾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先后兩次簽訂虛假合同,騙取省氣象局公款合計73.4萬元。其中,張華分得66.184萬元,薛某分得6.986萬元。
2011年至2014年張華利用擔任省防雷中心主任的職務便利,指使該中心副主任張某(另案處理),聯系甘肅中匯電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申某(另案處理),先后六次使用虛假合同、發票騙取省氣象局公款合計116.827萬元,其中,張華分得100.3575萬元,申某分得16.4695元。
據指控,此上兩起犯罪中,張華共分得166.5415萬元,并以所謂獎勵、公關支出等名義再將部分錢款分給張某等人。
2011年11月至2014年5月,張華與時任省防雷中心寧安檢測站站長李某(另案處理)共謀,先后11次使用虛假合同、發票騙取省氣象局公款共計75.1868萬元,張華分得50.85萬元。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張華與省防雷中心技術服務部負責人李某某(另案處理)共謀,先后七次使用虛假合同、發票騙取省氣象局公款共計61.06萬元,其中,張華分得28.18萬元。
立案前,張華向省氣象局退繳贓款58.87萬元,立案偵查后,偵查機關查扣張華位于陜西省西安市臨潼區房產一套。
庭審:自己只拿了56萬元,簽合同只是程序
法庭審理中,公訴機關認為,張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在擔任甘肅省防雷中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公款共計326.4738萬元,數額巨大,薛某伙同貪污共計73.4萬元,應以貪污罪追究二人刑事責任。
庭審現場,張華不緊不慢地回答法庭提問。他對起訴書指控的錢款數額部分提出異議,“個人拿了56萬,經手的錢款70多萬。”就此公訴人問道此前供述內容是否屬實,張華稱,此前供述部分屬實,“當時頸椎病發作等原因,看過就簽字了,沒有經過仔細想。”
張華陳述,2010年其被任命為防雷中心主任。“合同沒有真實履行,也沒有實際開展業務,因為財務報銷要合同需開發票,套取的公款是為了發獎金。這些此前有先例。”其稱,簽訂項目合同后,直接到相關領導處簽字,“我只是按照程序簽字。因為我是法人代表,必須這么做。”法官還問及西安房產的事,張華稱,自己工資高,西安市房產是個人買的。
甘公網安備 62010002000486號
Copyright©2006-2019中國甘肅在線(甘肅地方門戶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