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衛健委近日印發《甘肅省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文件,進一步規范我省互聯網醫院及互聯網診療服務,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推動我省互聯網醫院有序發展。《辦法》明確,互聯網診療活動要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不得對首診患者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鼓勵知名專家通過互聯網醫院成立線上工作室,鼓勵醫務人員通過互聯網為患者提供精準、方便、快捷的健康咨詢服務。
《辦法》明確,互聯網醫院包括作為實體醫療機構第二名稱的互聯網醫院,以及依托實體醫療機構獨立設置的互聯網醫院,其所有的醫療行為與實體醫院一樣。申請設置互聯網醫院或者以互聯網醫院作為第二名稱的,必須為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互聯網醫院根據開展業務內容確定診療科目,不得超出所依托的實體醫療機構診療科目范圍。甘肅省衛健委對互聯網醫院實行準入管理。各地要將互聯網醫院納入當地醫療質量控制體系,相關服務納入行政部門對實體醫療機構的績效考核和醫療機構評審,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辦法》規定,互聯網醫院必須對患者進行風險提示,簽訂知情同意書,獲得患者的知情同意。患者在實體醫療機構就診,由接診的醫師通過互聯網醫院邀請其他醫師進行會診時,會診醫師可以出具診斷意見并開具處方。患者直接在互聯網醫院就診時,醫師只能在掌握患者病歷資料后,確定患者在實體醫療機構明確診斷為某種或某幾種常見病、慢性病后,通過互聯網醫院為相同診斷提供復診服務。互聯網醫院可以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當患者病情出現變化或存在其他不適宜在線診療服務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立即終止互聯網診療活動,引導患者到實體醫療機構就診。所有在線的診斷和處方必須有醫師電子簽名。不得在互聯網上開具麻醉藥品、精神類藥品處方以及其他用藥風險較高、有其他特殊管理規定的藥品處方。為低齡兒童(6歲以下)開具互聯網兒童用藥處方時,應當確定患兒有監護人和相關專業醫師陪伴。(記者宜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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