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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陽:副局長玩忽職守 致36萬補貼款被騙領

時間:2015-01-13 10:42:02來源:每日甘肅網編輯:小柒姑涼點擊:

36萬余元的家電下鄉補貼款被20位無良商販騙領,涉及家用電器1439臺。1月1日,隨著慶陽中院對鄧某玩忽職守案判決的公布,這起因審核把關不嚴,致使國家惠農政策未落到實處的案例也引起大家的關注。慶陽市正寧縣財政局原副局長鄧某,作為正寧縣財政局主管家電下鄉工作的副局長,也因此構成玩忽職守罪,被判處免予刑事處罰。

  20位經銷商騙領36萬補貼款

  經審理查明,2009年3月31日,正寧縣家電下鄉工作全面啟動,家電下鄉補貼由財政部門審核兌付,縣財政局由時任副局長鄧某分管該項工作。從啟動之日起至2009年5月31日,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由購買產品的農戶自己領取,2009年6月1日之后,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由經銷商憑購買農戶的資料統一在正寧縣各財政所申報,由財政所審核后領取。鄧某為主管該項工作的正寧縣財政局副局長。從2009年9月份至2011年5月份,部分經銷商在報領補貼過程中,有錄入虛假購買信息,騙領補貼的情況發生。經查,楊某甲、張某某等20位經銷商共騙領國家家電下鄉補貼款369961.75元,涉及家用電器1439臺。2013年此案事發,同年7月11日,分管家電下鄉工作的鄧某因涉嫌犯玩忽職守罪被正寧縣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

  玩忽職守副局長把關不嚴

  正寧縣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鄧某作為正寧縣財政局主管家電下鄉工作的副局長,其在具體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職責,其主管部門未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檢查、核查、監管及監督不到位,不符合比例,在工作中審核把關不嚴,致使騙領補貼的行為在較長時間內發生,使國家惠農政策未落到實處,其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罪。遂判處鄧某免予刑事處罰。

  宣判后,鄧某認為原判認定經銷商騙領補貼的事實證據不足,且其不是兌付補貼資金的直接責任人,采用主觀歸罪的方法認定其構成玩忽職守罪明顯不當,遂上訴至慶陽中院。

  慶陽中院審理后認為,鄧某在任職期間,對異常數據或疑似騙補行為未及時核查,對虛假銷售未及時發現,抽查、核查不符合比例,導致違規申報騙領補貼的行為較長時間發生。其作為主管領導,在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不正確履行監管職責,對造成國家資金遭受重大損失的后果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據此,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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