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金振華 通訊員趙虎
科技鑫報訊 因與“男友”爭吵后大打出手而受傷,女子一氣之下撥打110報警稱其遭強奸,當地警方以該女子謊報警情為由,對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6月23日凌晨3時許,嘉峪關市公安局鏡鐵分局刑偵大隊接到110指令:有一女子報案稱在一酒店內被人強奸。民警迅速趕往現場展開調查,后將“受害人”帶至醫院做了身體檢查,可就在收集相關證據時,該女子卻表示“自己沒有被強暴,是自愿發生關系。”調查中,民警了解到該女子和“嫌疑人”早就認識,一直以來保持著曖昧關系,只是當天她因矛盾與“嫌疑人”在爭吵過程中大打出手,致雙方受傷,在一時沖動下就報了假警。對此,公安機關依據相關法規對該女子依法處于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對該男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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