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蘭州晚報報道(特約記者張明祥)慶陽市鎮原縣李某和張某本來是朋友和生意上的合作伙伴,當張某因酒駕肇事逃逸后,李某沒有勸告張某自首,卻出到派出所替張某頂罪。后經鎮原縣公安局調查,發現張某為實際肇事嫌疑人,遂將其刑拘,而李某也因犯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鎮原縣法院近日審結公布了這起案件。鎮原縣法院最終以李某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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