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平涼訊(記者 惠程華)近日,平涼市中級人民法院向社會公布2014年度法院“十大典型案件”及2011年到2014年全市法院行政審判白皮書。
本次發布的十大案件涵蓋了刑事、民商事、執行等4大類。其中,最為當地群眾關注為趙金平集資詐騙案。被告人趙金平自1989年開始在涇川縣高平鎮、荔堡鄉等地以經營商店和藥品銷售為由,高息集資,累積負債較多。2008年,趙金平與平涼隴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簽訂承包合同,由趙承包經營該公司3年。2010年,趙金平又簽訂轉讓合同,以60萬元價款取得該公司所有權,自任董事長。2008年至2012年4月期間,趙金平在明知自己已無力承擔高額利息,公司經營利潤無法償還債務的情況下,仍以承諾支付高額月息為誘餌,采取重復抵押房產、車輛、公司、藥房等手段,先后向平涼市崆峒區、涇川縣、靈臺縣等地440人非法集資詐騙9001.65萬元。至案發時,仍有7340.735萬元無法償還。平涼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趙金平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被告人趙金平上訴后,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平涼市中級法院認為,本案的判決是對集資詐騙犯罪的嚴厲打擊,同時也警示投資者一定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謹防上當受騙。
此外,平涼市中院通報了首起搶劫爆炸物、盜竊爆炸物案件的審理情況。本案在產煤大縣華亭縣進行了公開審理和宣判,不僅及時打擊了犯罪行為,也對全市礦區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較好的警示作用。
同時,平涼市中級法院還對利用工作之便盜竊移動和聯通公司設備案、精神病人首例強制醫療案、銷售假冒惠普注冊商標的商品案、企業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政府機關長期拖欠建筑公司工程款違約案、侵害商標專用權糾紛案、鞭炮廠健康權糾紛案以及環境違法行政處罰執行案進行了發布,并就其典型意義進行了說明。
平涼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的行政審判白皮書,對近年來全市法院審理的行政案件進行了深度分析,并提出了司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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