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晨報訊(首席記者董開煒) 記者7月23日從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玉門油田分公司(四川)石油銷售有限責任公司原業務主辦韓衛東因受賄犯罪,近日被該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6年。
現年46歲的韓衛東,案發前系玉門油田四川石油經銷有限責任公司銷售部業務主辦。2014年4月22日因涉嫌受賄罪被肅州區檢察院逮捕,肅州區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2日作出一審判決,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韓衛東不服上訴,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作出終審判決,除維持一審法院判處韓衛東有期徒刑的判決外,判令沒收其受賄所得25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9月,玉門油田分公司(四川)石油銷售公司準備銷售一批含蠟油,由時任該公司化工銷售部副經理韓衛東負責。玉門中遠公司法人代表王某得知消息后,多次與韓衛東聯系,表示想購買這批含蠟油,且承諾每購買一噸含蠟油給韓衛東50元好處費。2011年9月13日,玉門中遠公司和玉門油田分公司(四川)石油銷售公司簽訂了5000噸含蠟油的銷售合同。2011年9月底,王某將含蠟油全部購進后,送給韓衛東現金25萬元。2012年12月6日,韓衛東被聘任為玉門油田分公司(四川)石油銷售公司銷售部業務主辦。
甘公網安備 62010002000486號
Copyright©2006-2019中國甘肅在線(甘肅地方門戶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