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部商報報道(記者 張云)昨日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甘肅省老年人入住公辦養老機構評估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審議通過,符合本辦法規定的60周歲及以上、具有當地戶籍、無暴力傾向且無精神疾病、無傳染性疾病的老年人,可以自愿申請入住公辦養老機構。如發現提交的申請資料弄虛作假,取消其入住資格。
按照《辦法》規定,公辦養老機構應當逐步降低自理床位比例,增加失能、半失能護理床位。新建公辦養老機構自理床位比例應不超過50%。公辦養老機構應按照“愿進全進”的原則,確保本行政區域內提出申請且符合條件的重點保障對象及時入住;按照“輪候入住”的原則,對優先保障對象根據申請提交時間優先安排入住,對一般保障對象按申請先后次序安排入住。
縣(市、區)公辦養老機構在滿足本行政區域內重點保障對象入住需求的前提下,可接收優先保障對象和一般保障對象入住,但一般保障對象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總床位數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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