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蘭州晚報報道(記者華曉婧)大多數市民省吃儉用,存大半輩子錢購買一套房子,就是為了給家人一個溫暖的住所,能在身心疲憊時有一個心靈和身體的港灣。然而,房子沒買到,購房款還被人卷走,這換做是誰都接受不了。7月24日,徐女士通過某房屋中介公司買房時,購房款被員工卷走,而和她有相同經歷的還有其他5人,被卷購房款共計700多萬元。
今年5月底,徐女士通過雁北路附近的某房屋旗艦店看中了一套二手房。當時公司員工俞某接待了她,通過看房、協商,徐女士對這套房子比較滿意,預付了3萬元定金。隨后,俞某將交付定金所開具的收據交給徐女士,并給出一個蓋有該公司財務專用章的個人賬戶,讓她將購房款直接打入。
“購房款不是應該打入公司的賬戶嗎?”見徐女士提出質疑,俞某說,賬號上有財務章,你可以放心。“我做了幾十年的會計,當比對了收據和賬號的財務章一致后,我相信了他。”于是,徐女士將130萬元購房款打入了俞某所給的賬號。
7月初,徐女士打完了款,房屋中介公司卻沒了聲音,她立即來到該公司,這才得知俞某已經卷款逃走。而除徐女士外,損失了購房款的市民還有5位,大家都以相似的經歷被騙款,損失金額高達700多萬元。
據了解,俞某在該公司從事房屋租賃和買賣已近3年時間,各方面經驗豐富。由于業績突出,他從一開始的普通員工做到了現在的區域經理。他經手的客戶不在少數,所以當徐女士找到房產經紀人后,都被他們介紹到了俞某處。徐女士回憶,在簽訂購房合同后,俞某避開店長,開始單獨接觸她,并提供賬號后,大家都將購房款陸續打入其賬號。
7月23日,徐女士聯系到其余兩位被騙的客戶,一起來到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備案。由于此類情況屬于公司內部職能犯罪,隨后中介公司向派出所報了案。
23日下午,徐女士一直守在該中介公司內,直到晚上8時也不見公司法人出面解決問題。24日一大早,徐女士再次來到店內,直到中午12時才與公司法人聯系上,對方稱近兩天在外地暫時回不來,一旦回到蘭州就立即和徐女士聯系協商解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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