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蘭州市政府了解到,為進一步簡化項目審批流程,加快項目前期進度,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5年本)的通知》精神,蘭州市日前出臺規定,將對企業投資的城建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制進行調整,企業自籌資金總投資5億元以下的城建項目將實行備案制管理,不再進行審核。
根據規定,蘭州市城建項目投資中包含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政府投資或政府投資占總投資比例10%以上的項目,以政府投資行為按審批制管理;由企業自籌資金建設的總投資在5億元以上的城建項目,實行核準制管理;由企業自籌資金建設的總投資在5億元以下的城建項目,經征求市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及市國土、規劃部門的意見后,按備案制管理。
這些城建項目的范疇主要指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范圍內涉及市建設局、市城管委、市生態建設局、市水務局等行業主管部門管理的城市建設項目。
本報首席記者崔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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