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蘭州晨報報道 (記者 董子彪) 7月6日早上7時42分,合水縣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齊志航接到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臨夏路派出所的電話,稱合水縣法院布控的被執行人馬某已被該所控制,要求派員處置。齊志航立即安排執行人員奔赴蘭州,經向被執行人馬某釋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應承擔的相關法律責任后,馬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履行判決義務,并立即與親屬聯系,按照裁判文書所確定的給付了勞動報酬55428元。
據了解,2014年7月15日,馮某向馬某追索勞動報酬一案,經合水縣法院判決,馬某給付馮某勞動報酬55428元。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馬某卻長期逃避執行,法院遂于2015年6月9日將被執行人移交公安機關網上布控,7月6日被執行人馬某到蘭州辦事,被蘭州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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