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蘭州日報報道(首席記者 葛強)為了進一步消除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提高農用車輛駕駛人安全駕駛技能,昨日省公安廳發布通告,決定從即日起嚴格禁止未辦理注冊登記、掛牌辦證的農用三輪車、摩托車上道路行駛,嚴格禁止未取得駕駛證駕駛農用三輪車、摩托車,嚴格禁止農用三輪車、摩托車違法載人,嚴格處罰農用三輪車、摩托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同時對免費辦理農用三輪車、摩托車牌證優惠政策期限至2015年底。
通告要求,從即日起至10月31日,交管部門組織協調鄉鎮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檢查勸導站,嚴格履行職責,及時勸導、糾正、制止農用三輪車、摩托車無牌無證、無證駕駛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對發現的無牌無證農用三輪車、摩托車,第一次登記、宣傳、教育、警告,第二次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督促駕駛人或車主辦牌辦證。
自2015年11月1日起,對查獲無牌無證上道路行駛的農用三輪車、摩托車,交通管理部門將一律落實處罰措施。無牌無證農用三輪車、摩托車上道路行駛的,扣留車輛,處200元罰款。無駕駛證駕駛農用三輪車、摩托車的,扣留車輛,處500元罰款,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同時交管部門將會同工信、商務、工商、安監部門和石油銷售企業,加強對農用三輪車、摩托車銷售者和加油站銷售行為的監管,對違反規定,出售摩托車不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頭盔、出售農用三輪車不粘貼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身反光標識、違規銷售散裝汽油或者給無牌無證的農用三輪車、摩托車加油的,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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