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晨報嘉峪關訊(首席記者董開煒)記者7月31日從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獲悉,在嘉峪關市經營藥店的河北男子陳拴強明知銷售假藥違法還購進銷售,近日被該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后悔恨不已。
2014年8月,陳拴強在河北一處保健品批發市場購進50瓶“信達筋骨疏通膠囊”后,在明知是假藥的情況下仍進行銷售,被嘉峪關警方查獲,從其藥店扣押該藥40瓶。經嘉峪關市食藥監局認定,標示批準文號為“國藥準字Z20056679”的“筋骨疏通膠囊”為假藥。近日,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以銷售假藥罪一審判處陳拴強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
甘公網安備 62010002000486號
Copyright©2006-2019中國甘肅在線(甘肅地方門戶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