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商報訊(記者 郭秀睿)為堅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旅游包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發的勢頭,省旅游局、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合制定了《全省集中開展旅游包車客運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要求,旅游部門要加強對旅行社安全監督管理,督促旅行社按照公安、交通運輸和旅游部門有關道路交通、旅游車輛管理的規定,從具備營運資質的旅游汽車公司租用車輛,嚴格審查旅游包車車輛和駕駛人的資質,選擇符合資質條件的車輛和駕駛人;對違規的旅游汽車公司及駕駛人,旅行社要及時提示、糾正并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經提示、糾正仍未改正的,要暫停其旅游運營活動并重新選取旅游汽車公司,重新租用旅游客運車輛。
旅游包車客運企業要進一步落實監控主體責任,按規定為所屬旅游客車安裝符合標準(JT/T794-2011)的衛星定位裝置,接入符合標準(JT/T796-2011)的監控平臺;制定和完善衛星定位裝置安裝使用規定,建立動態監控臺賬;建立監控制度,配備專職人員監控所屬車輛行駛動態,充分利用衛星定位監控平臺,及時發現和糾正不按規定路線行駛、超速等各類違法違章行為,對各類違法信息要留存在案,并對違法駕駛人給予相應處罰。對未按規定安裝車載衛星定位裝置或未接入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的旅游包車,一律停止營運。故意遮擋車載衛星定位裝置信號、破壞車載衛星定位裝置,以及不嚴格監控車輛行駛動態的企業值守人員,督促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每月10日、20日、30日為全省集中統一行動日。整治期間,對各市州開展旅游包車客運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對于工作不落實、隱患排查和整治不力的,將在全省范圍內予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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