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制度障礙激發發展活力
——張掖市規范性文件清理評估工作側記
規范性文件清理評估工作是一項強基固本,破舊立新,引領活力的體制性、基礎性工作。近年來,張掖市先后開展了3次全面集中清理和4次專項清理,廢止修改不同發展時期、不同發展階段的各類規范性文件180多件,尤其在2014年全面清理中,廢止、修改規范性文件151件,占清理規范性文件的83.8%,有效破除了影響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制度障礙,有力引領和激發了社會各項事業競相發展的活力。
一、堅持法律至上與改革發展相結合,確定清理重點
歷次清理所確定的清理重點雖有不同,但堅持法律至上,維護法律權威,促進改革發展的中心沒有變。2014年,根據新時期、新形勢的要求,確定了六個方面的清理重點:一是與國家現行法律、行政法規、行業部門規章和本省地方性法規、規章相抵觸,特別是違法設定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征收、行政確認、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的;二是與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關于取消、調整、下放行政審批項目決定不一致的,以備案、登記、年檢、監制、認定、認證、審定等形式或以非行政許可審批名義變相設定行政許可的,違法設定行政許可收費或借實施行政許可變相收費的;三是與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關于取消評比達標表彰評估項目的決定不一致的;四是與國務院部門和省、市政府關于公布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等規定不一致的;五是含有地方保護、行業保護和壟斷以及超國民待遇的內容,或同一事項重復發文影響執行效力的;六是未確定五年有效期或調整對象已消失,以及其他需要廢止或修訂的。這六個方面,充分體現了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一體推進的客觀要求。
二、堅持自查自清與復核甄別相結合,確定清理范圍
根據權力行使主體,確定了兩種清理方式。政府規范性文件,誰起草,誰執行,誰清理;部門規范性文件,誰制定,誰執行,誰清理。同時明確,對漏清漏報的規范性文件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這一措施有效杜絕了漏清漏報現象的發生。從2008年、2010年、2014年的集中清理情況來看,多數部門上報的文件數量都多于最終確定的規范性文件數量。另一個措施就是法制部門的復核甄別,根據歷次清理結果和政府發文登記,復核查漏,2014年查漏8件。同時,確定精干力量專門甄別清源,2014年共甄別出非規范性文件60多件。
三、堅持責任到人與互相調審相結合,確保清理質量
近年來,我們在強制措施、優惠政策、拆遷補償、公平競爭等專項清理和數次集中清理中,不斷積累和豐富了清理評估工作的經驗和措施,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辦法。在2014年的集中清理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從地震、國土、食藥、科技部門和縣區法制機構抽調6名法律專業干部,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統一辦公地點,配置辦公設備,利用三個月的時間,對確定的180件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評估。清理評估中,實行責任到人,分塊包干,提出意見;然后再以兩人為一組,互相調審,形成意見,簽字裝檔的方式開展清理評估。對重大疑難問題,設置了由法制部門分管領導參加的集中討論會予以確定。通過三個月的集中清理評估,對93件規范性文件提出了予以廢止的意見,對58件規范性文件提出了予以修改的意見,對29件規范性文件提出了予以保留的意見,達到了開展集中清理評估的目的。
四、堅持結果公開與督促落實相結合,確保清理成效
清理評估工作結束后,市政府通過報刊、網站等新聞宣傳媒介向社會公布清理評估結果,接受社會監督。2014年清理評估中,市政府針對需要修改的規范性文件的修改幅度大小,對保留的29件、廢止的93件、個別條款予以修改的24件規范性文件下發了決定,對需要進行重大修改的27件政府規范性文件和7件部門規范性文件下發了通知,明確了修改重點、修改計劃和修改步驟,并作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內容。截至目前,已對10件政府規范性文件提出了初步審查意見,3件已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進行了報備。其他17件政府規范性文件和7件部門規范性文件正在按修改計劃進行。 (孫富琥)
甘公網安備 62010002000486號
Copyright©2006-2019中國甘肅在線(甘肅地方門戶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