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商報訊(記者 樊麗)私自租用耕地堆放砂石,結果卻造成34.41畝土地的種植層被完全破壞,喪失種植條件,相關人員也因此觸犯刑律。8月3日,天水市麥積區人民法院公布這起案件的一審判決,法院以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6萬元;判處被告人王某單處罰金5萬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5月24日,王某某以甘肅某鴻水暖工程有限公司的名義經拍賣程序中標后取得天水市麥積區新陽鎮王家莊2標段河道采砂權。從2012年9月份以來,王某某未經土地主管部門批準,私自租用麥積區中灘鎮渠劉村劉某等五十余戶村民的耕地準備用于堆放、加工砂石及銷售,并由王某負責砂場的生產、銷售以及日常管理工作。2013年3月左右砂場正式營業,取名“某圣源”砂場。“某圣源”砂場在新陽鎮王家莊渭河河段采砂,并在租賃的上述土地上堆放、加工、銷售所采的砂石。2014年4月28日,經天水市國土資源規劃設計院鑒定,該塊土地面積達到34.41畝,經現場實測堆積砂料土地面積為30.16畝,因王某某等人對場地進行了平整,鋪設了砂礫石,另有部分土地上建有洗砂料臺及設備,并建有生產用板房,認定該塊34.41畝土地的種植層完全被破壞,喪失種植條件,無法再種植。
天水市麥積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王某某、王某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農用地被毀壞,數量較大,其行為確已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鑒于二被告人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可酌情對其從輕處罰。為了打擊犯罪,維護國家的土地管理制度,保護土地資源,法院審理后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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