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騙取補償款 3人被控貪污罪追蹤
安寧崔家莊社區貪腐窩案終審宣判
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西部商報訊(記者 樊麗)搭建違法建筑,騙取637萬的拆遷補償款,安寧區劉家堡街道崔家莊社區原副主任楊永山、主任柴世彥、蘭州瑞禾花卉苗木有限公司經理陶子珍因此身陷囹圄。蘭州中院一審以貪污罪、行賄罪分別對三人作出有罪判決后,楊永山等三人不服提起上訴。昨日,省高院發布該案最終結果,法院審理后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情:搭建彩鋼房騙取637萬補償款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4月,蘭州瑞禾花卉苗木有限公司經理陶子珍,從劉家堡街道崔家莊社區居民委員會承包該社區的花卉市場。2011年,時任蘭州市安寧區劉家堡街道崔家莊社區副主任的楊永山、社區主任柴世彥以及陶子珍預謀非法獲取征地補償款,共同出資在陶子珍經營的瑞禾花卉市場內搭建彩鋼房等違法建筑。2012年至2013年,在甘肅省建材學校項目、新城醫院項目征拆工作相繼開始后,楊永山、柴世彥分別利用各自擔任拆遷領導小組成員職務上的便利,在現場評估、審核補償費等環節隱瞞真相,致使違法建筑被納入征拆補償范圍,伙同陶子珍獲得相關項目拆遷補償款6375401.5元。
另外,2012年9月左右,在柴世彥家中,楊永山給柴10萬元人民幣,讓柴送給原崔家莊社區黨支部書記崔某,以謀取崔某放任他們騙取拆遷補償款。次日,柴世彥在崔某的辦公室,將10萬元送給崔某。
蘭州中院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永山、柴世彥伙同陶子珍非法搭設違法建筑,共同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6375401.5元,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被告人楊永山、柴世彥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崔某送人民幣10萬元,其行為已構成行賄罪。故判決,被告人楊永山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被告人柴世彥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十三年;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陶子珍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垩涸诎傅内E物依法沒收,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終審: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宣判后,楊永山、柴世彥、陶子珍不服提出上訴。三人認為他們并無貪污的故意,也沒有實施隱瞞真相和騙取補償款的行為。
省高院終審認為,上訴人楊永山、柴世彥身為居民委員會基層組織人員,在協助街道辦事處從事征地拆遷工作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伙同上訴人陶子珍非法搭建彩鋼房等違法建筑,共同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上訴人楊永山、柴世彥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他人行賄人民幣10萬元,其行為構成行賄罪,且屬于情節嚴重。但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可以減輕處罰。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依照《刑法》相關規定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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