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蘭州晚報報道(通訊員 陳志騫 記者 高慧霞)玉門市李某某2014年7月因盜竊罪被玉門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015年7月20日刑滿釋放。釋放不到10天又因吸毒被抓獲。
42歲李某某是玉門本地人,97年開始吸毒被單位開除,并與妻子離婚。后因吸毒、盜竊問題多次被司法機關打擊處理。2014年7月又因盜竊罪被玉門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015年7月20日刑滿釋放。出獄后的李某某還是不思悔改,無視國法。近日,玉門市公安局民警在開展禁毒工作中發現李某某有吸毒嫌疑,經尿檢呈陽性,李某某也供述了出獄后仍然吸毒的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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