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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涼城區生活用水用氣擬實行階梯價

時間:2015-08-10 11:36:52來源:中國甘肅在線編輯:馬海花點擊:

   8月7日,由市發改委(物價局)組織的平涼城區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暨調整污水處理費標準聽證會、平涼城區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聽證會先后舉行。會上,宣讀了有關價格改革初步意見,參加聽證的代表發表了個人意見,對供水、供氣企業有關問題進行了詢問。

  2013年以來,國家有關部門先后下發文件,要求對居民生活用水、用氣實行階梯價格,對污水處理費標準也提出了具體要求。之后,省有關部門先后轉發文件,要求各地結合本地實際,抓好貫徹落實。根據文件精神,市區組織人員及時開展了平涼城區居民用水、用氣情況調查摸底和供水、供氣、污水處理企業成本審核工作,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用水、用氣價格改革的初步意見。

  水價初步意見提出:平涼城區階梯水價設置三級,第一級用水量16噸/2月(含16噸)以下,第二級16—26噸/2月(含26噸),第三級26噸/2月以上。第一級水價執行現行標準每噸2.05元;第二級水價為每噸3.08元;第三級水價為每噸6.15元。同時,對中心城區居民污水處理費標準擬由0.80元/噸調整為0.95元∕噸。

  氣價初步意見提出:第一級用氣量為每戶168立方米/年以下(含168立方米),第二級用氣量為每戶168—204立方米/年(含204立方米),第三級用氣量為每戶204立方米/年以上。第一檔氣價2.85元/立方米,第二檔氣價3.42元/立方米,第三檔氣價4.28元/立方米。

  對低保家庭、殘疾人員、重點優撫對象等家庭執行第一級水價、第一檔氣價標準。對人口數量超過3人的家庭,按人均月用水量2噸、人均年用氣量54立方米的標準增加基數。

  根據測算,第一級水價、第一檔氣價涵蓋平涼城區80%以上的家庭。所以,對絕大多數家庭而言,實行階梯價格后實際繳納的水價、氣價不發生變化。

  聽證代表普遍認為,實行階梯價格制度政策依據充分,符合平涼實際,對促進全民提高節約用水、用氣意識,遏制奢侈消費,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意義重大,同意價格改革意見。同時,對多人口家庭的核定等問題提出了具體意見。

  市發改委負責人表示,將綜合各位代表的聽證意見,報市政府研究后最終確定執行價格。

  記者 胥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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