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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出臺《辦法》加強新農合基金結算管理

時間:2015-08-14 14:17:46來源:中國甘肅在線編輯:馬海花點擊:

制圖/武亞新

  據蘭州晨報報道 (記者 趙匯) 近日,省衛計委、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甘肅省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違規行為基金扣減辦法》。《辦法》規定,對違規醫療機構視情節輕重扣減相應資金,并追究相關機構或個人責任,情節嚴重的取消機構新農合定點資格,吊銷醫務人員執業資格,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該《辦法》將從9月1日起執行。

  違規行為按三類予以界定區分

  《辦法》明確違規行為包括:違規收費行為和開大處方、亂檢查、分解住院、提高自費藥品比例、串換藥品、串換病種等醫療違規行為。上述行為按三類予以界定和區分:惡意違規收費行為、成本性違規收費行為、項目性違規收費行為。

  其中,惡意違規收費行為,指醫療機構、科室,在相關收費標準明確的前提下,對患者實施的違規收費行為。成本性違規收費行為,指同一地區或同等級的醫療機構,因某項醫療服務的實際成本已大于收費標準上限,但未經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而普遍實施的違規收費行為。項目性違規收費行為,指某些已申請且事實開展,但一直未予審批通過,且患者、科室、醫療機構三方均有受益的新項目、新技術、新業務,同時其收費標準參照且不高于外省市或同類項目收費標準。

  發現違規撥12320進行舉報

  各定點醫療機構存在上述三種違規收費行為以及大型檢查項目陽性符合率不達標、年平均住院天數控制不合格、村衛生室違規輸液等,新農合管理機構將從撥付的總額預付費用或患者報銷回款中雙倍扣減,并對醫療機構記錄不良執業記分。同時,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分病種確定額度、按比例補償、年度累計封頂、總額預付等制度,超過規定限額標準的費用,由收治醫院承擔,并扣減超額部分費用的3%-5%。在此基礎上要嚴格控制住院患者自付費用比例,超出部分的費用全部由收治醫療機構承擔。

  《辦法》規定,對醫療機構和相關人員通過虛增住院天數、虛報門診或住院人次、掛床住院、分解住院、巧立名目收費、重復收費、亂檢查、過度醫療、偽造醫療文書及報銷憑證套取新農合基金的,一經發現從嚴查處。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上述違規行為,可通過12320電話、信函、來訪等形式向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新農合管理機構、衛生監督機構進行舉報。經查實的舉報,舉報人可獲得100-500元不等的經濟獎勵。

  據了解,《辦法》旨在促進定點醫療機構嚴格、準確地執行新農合各項政策,切實保障參合農民獲得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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