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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買房被忽悠成全款買房 買家“賠了夫人又折兵”

時間:2015-08-20 17:57:42來源:中國甘肅在線編輯:馬海花點擊:

       據蘭州晚報報道(記者趙雨欣 實習生楊苗 孫慶童)8月17日,市民張先生撥打本報熱線4286666反映,今年5月,他通過明星房屋中介公司貸款購買二手房,可中介公司與房東談定的付款方式為全款。中介承諾幫他尋找可靠的墊付人,誰知之后中介無法墊資,導致他需要賠付房東違約金兩萬元。好在房東好說話,答應不收取違約金,只保留了之前交付的1萬元定金。可是,張先生在向中介索要1萬元押金時,卻遭到了拒絕。

  買家:被房屋中介忽悠全款買房

  張先生告訴記者,今年5月,他給明星房屋中介公司支付兩萬元現金,讓他們以貸款的方式幫自己談妥一處二手房,這兩萬元中包括支付給中介公司的1萬元押金和支付給房東的1萬元定金。但是在議價的過程中,中介公司表示,全額支付比貸款支付便宜兩萬元,同時保證幫張先生找到一位可靠的墊付人,墊付一部分購房款。

  當月,張先生、中介公司和房東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之后,中介公司以張先生未能在簽合同之前和墊付人見面簽約、則視為主動放棄墊付為由,拒絕幫他完成墊付。張先生只能無奈放棄購房,在向房東說明情況后,房東也答應不收取違約金,但已繳納的1萬元定金則不退還。之后張先生向中介索要1萬元的押金,中介方面卻不同意退還。

  中介:墊付當天買家未曾露面

  隨后,記者向房東求證。房東解釋說,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前,她也曾明確告訴張先生,房款只能一次性全額付清。至于中介和張先生之間的事情,她并不是很清楚。關于張先生支付的1萬元定金,簽合同時明確說明了是不退還的,張先生當時也答應了。

  明星房屋中介公司的楊女士解釋說,與墊付人簽“墊付協議”當天,張先生以工作繁忙為由一直未能露面,中介自然無法幫他墊付。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前,她曾明確告訴張先生,意向金繳納后是沒有退還的可能。

  本報法律顧問王曉冬律師建議廣大買房者:在購買二手房時,應仔細閱讀中介提供的協議內容。購房者和賣房者要明確自己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在購房過程中,需格外注意以下兩點:1.與購房者簽合同的是不是房屋產權所有者;2、購房的付款方式與時間,是全額一次性付清還是貸款分期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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