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商報訊(記者歐陽海杰)本周五,蘭州市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聽證會舉行。連日來,本報新聞熱線8119000不斷接到讀者和市民反映,居住的小區水費收費不合理,總表與分表不符,每月分攤的水費價格超高,收費亂象叢生,即將實施的階梯水價,能否從根本上改變目前的收費亂象?
市民:二次加價后還要分攤差額
市民李先生向本報熱線8119000反映,他所居住的西苑小區,從2013年底實行“一戶一表”的智能水表,按照目前的蘭州市供水收費標準,每噸水費應該是2.55元(水費每噸1.75元,污水處理費每噸0.5元),再加上二次供水0.20元,共計2.75元。但是該小區物業公司每次在居民購水時還要多加收0.20元,理由是二次供水電費損耗高。李先生希望這種現象能在階梯價格實施后有所改變。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蘭州市大部分小區二次供水根據運營成本加價0.10元或0.20元,有些小區在加價后,還要分攤總表與分表所產生的差額,讓居民有些吃不消。
“我們小區何時才能結束分攤水費的日子?”工林路菜市場旁小區的居民陳大媽向記者訴苦,多年來他們的水費都是按合表的總噸數平攤到每家每戶,有些租戶長期不繳費,影響了其他住戶。“3月份,每噸水費16元,很多家庭都不愿意掏!
據記者了解,很多老舊小區的水費相比新樓要高出很多,“水管老化、漏水量大,最終的費用還是由住戶埋單!本幼≡诓輬鼋忠恍^的住戶高先生說,管道維修、更換,應該由供水公司負責,但目前的現狀是要用戶承擔,住戶不愿掏錢,也因此出現了小區收費沒有標準,亂象叢生的現象。
物業:多數物業公司收水費都在賠
“物業公司都是在代收水費,不跑冒滴漏還行,一旦管道有問題,90%的物業公司都會賠錢!鄙剿ノ飿I公司一位負責人說,他們管理的是新樓,管道不存在問題,物業公司在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上加收0.10元的二次供水費,其實從電費、人工成本費用還是不夠,但物業公司不能私自漲價,只能按現行標準收。該負責人說,一些老家屬院因供水管道老舊,物業公司代收水費的基本上都是負運營。
對于這一說法,陽光家園物業公司一收費人員表示贊同,他告訴記者,小區的有些住戶一年或半年交一次水費,物業上門抄表也沒人,自來水公司按照總表收費,物業公司經常是在墊錢繳費,但住戶們也不理解。
政府:癥結在于沒有抄表到戶
對于多年來水費繳納存在的這些問題,蘭州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稱,主要癥結是沒有實現抄表到戶。按規定,水表使用6年后必須報廢,每使用2年必須進行檢修,但蘭州市的水表很少按規定檢修。供水公司抄表時只抄總表,并不進入住戶家里,總表顯示的數據與住戶家的表不相符,這期間還有一定的跑冒滴漏;加之很多住戶鉆了總表與分表之間誤差的空子,在家里滴漏,也會造成總表實際數與分表有區別。此外,總水表本身與分表之間有一定的正常誤差,多種原因最終導致收水費時,與住戶家實際用水量不相符,價格平攤后住戶也很不滿。
“因此,要推行階梯水價,而‘一戶一表’改造是實行階梯水價制度的重要基礎條件,”該負責人稱,水費亂象也是體制和制度問題,推行階梯價格后,目的是通過政策逐步解決目前的不合理現象,這也是一個較為漫長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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