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蘭州晚報報道(記者 趙文瑞) 9月14日記者從省安委辦獲悉,2010年來,根據財政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相關政策,中央財政相繼撥付甘肅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白銀稀土冶煉有限公司)1#、2#尾礦庫閉庫治理安全工程項目補助資金1966萬元。今年5月,甘肅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督查檢查發現,甘肅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承諾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尾礦庫閉庫治理工程。
對此,省安委辦提出,該公司須在今年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1#、2#尾礦庫閉庫治理安全工程,并于11月13日前將竣工驗收情況報省安委會辦公室備案。省安委辦明確表示,若2015年底前未完成全部治理工程,財政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組織追回全部補助資金,并依規進行處理,同時,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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