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蘭州晚報報道 (記者 趙文瑞) 好消息!蘭州市首批人才公寓即日起至9月底開始接受集體申請,符合條件的五大類高端優秀人才,申請成功后可免費入住。9月14日記者了解到,作為蘭州市委、市政府大力推進“人才強市”戰略的重大舉措之一,人才公寓經過兩年多的建設,已達到拎包入住條件。對此,蘭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已向各縣區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發出《關于啟用人才公寓的通知》,明確了申請條件、流程、所需資料和宣傳要求等。據悉,蘭州市人才公寓位于安寧區中海凱旋門,主要是提供給我市符合條件的優秀人才的臨時、過渡性住房,只租不售,免費租賃,租期一般不超過3年。
五類人才可申請免費入住人才公寓
根據《蘭州市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及實用人才實施細則(修訂)》(蘭辦發〔2013〕34號)和《蘭州市房產局關于人才公寓租賃管理辦法(修訂)》規定,人才公寓租住申請對象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可:(一)2013年以來市委認定的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二)2013年以來蘭州市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及實用人才中,博士以上學歷、副高以上職稱以及高級技師以上職業資格的人才;(三)中央、省上選派來蘭掛職的科技、金融、博士服務團等方面的人才;(四)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與我市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1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每年在蘭州工作不少于1個月以上;(五)其他需要入住的高層次人才。
《通知》中提出,這五大類人才均可免費入住人才公寓,但人才公寓的性質仍為臨時性、過渡性住房,只租不售,租期一般不超過3年。值得特別注意提醒的是,本人及配偶已由用人單位解決住房,或享受過安家補貼的,不得再申請。人才公寓申報采取常年受理的方式進行,本次申請時間截至2015年9月底。
須通過所在單位“集體申請”
從申請到入住一套人才公寓,需要經過“集體申請—審核公示—分配入住”三大步驟。記者了解到,第一步“集中申請”,是指符合申請條件的人才,可通過所在單位向市人社局提交申請材料,不接受個人直接申請;然后由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市房產局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對擬批準入住的申請人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仍是用人單位出面,憑經批準的《蘭州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請表》到市公房中心辦理人才公寓租賃登記。最后,由市公房中心與用人單位和引進人才簽訂三方租賃協議。
和其他政府保障性住房一樣,人才公寓也須接受動態監管。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市房產局將定期上門走訪了解人才公寓的租住情況。若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收回租住公寓:(1)已由單位安排或自行解決住房的;(2)調離本市或辭職、辭退、自動離職的;(3)轉租、轉借或改變住房用途的;(4)在本市變動工作未重新辦理租住手續的;(5)違反租賃協議的;(6)需要停止租住的其他情況。
小貼士
人才公寓申請者須提前準備的提交材料:
(1)《蘭州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請表》,一式4份,可從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網站下載;
(2)申請人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技能等級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無房證明及聘用合同復印件;
(3)申請單位為企業的,還需提供申請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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