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晨報報道 (記者 李輝) 9月15日記者獲悉,永登縣法院審結一起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竇某獲緩刑。
3月18日下午3時40分,天水籍男子竇某駕駛甘E牌照小型客車沿蘭州新區中川大道由東向西行駛至中川鎮建材一條街華藝燈飾城門前,在道路北側停車后,開車門下車時左側前門將同向行駛的徐某騎行的電動車打倒,致徐某倒地后受重傷死亡。蘭州新區交警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竇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永登縣法院一審認為,竇某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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