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蘭州市制定“十禁令”“四要求”遏制“四風”反彈
9月16日,記者從蘭州市紀委獲悉,“兩節”將至,蘭州市制定“十項禁令”“四項要求”,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嚴格遵守、堅決貫徹執行,嚴防中秋國慶期間“四風”問題反彈。
據悉,這十項禁令包括:1.嚴禁利用公款購買月餅和各種節禮;2.嚴禁大操大辦婚喪事宜、借機斂財;3.嚴禁利用公款購置各類會員卡和代金券;4.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相互走訪、宴請;5.嚴禁收受或變相收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禮金、禮品、有價證券、支付憑證;6.嚴禁以各種名義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7.嚴禁出入各類私人會所;8.嚴禁賭博和搞各類封建迷信活動;9.嚴禁借用占用下屬單位車輛和公車私用;10.嚴禁公款旅游或借學習考察名義公款旅游。
四項要求則包括:1.各級黨委(黨組)要嚴格履行主體責任,采取有效形式,認真抓好“10項禁令”的學習宣傳。2.各級領導干部要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切實抓好分管領域“10項禁令”的貫徹落實。同時,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落實禁令,帶頭轉變作風,帶頭廉潔自律;3.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嚴格履行監督責任,進一步拓寬信訪渠道,認真受理群眾舉報投訴。并通過巡察監督和明察暗訪等形式,深挖細究“四風”問題線索,做到快速處置、嚴肅問責。4.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節日期間值班和請示報告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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