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攜手共治“零負團費”
9月18日,記者從全市旅游安全暨質量發展工作會上獲悉,我市將通過開展旅游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六打六治”專項行動,著力強化旅游安全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推進旅游安全屬地監管和部門監管責任落實,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工作要求,結合“中秋”、“十一”長假旅游市場,全面排查整治各類旅游安全隱患,嚴防旅游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相關報道見9月21日《蘭州日報》一版)
據了解,此次綜合整治將圍繞“三個重點”開展工作,一是重點查處我市旅行社低于旅游成本的報價組織游客旅游的“零負團費”經營行為;二是重點查處“三黑”,即無相關資質的“黑旅行社”、“黑旅行車”和“黑導游”;三是重點查處不規范經營等行為。此外,我市還將建立旅游企業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信息檔案,建立旅游企業投訴信息檔案,對情節嚴重的違法違規企業、從業人員和旅游投訴較多的企業,要及時向社會發布“紅黑榜”。
到今年“十一”黃金周,我國旅游法實施已滿兩周年。然而在許多地方,旅游法所明令禁止的“零負團費”現象依然普遍存在。很多小旅行社在大旅行社漲價時,依然推出低于成本的團費,這實際上是一種破壞行業內經營秩序的惡性競爭行為。而對游客而言,“零負團費”完全是旅行社搞釣魚策略,就是說,旅行社先以一個大大低于成本的價格將游客吸引進來,然后通過多次購物所返還的傭金及增加自費旅游景點所取得的門票差價來賺取收益。
其實,經過近年來媒體的不斷曝光,社會公眾對于“零負團費”已經有了基本的認識,大多數游客應該也會主動規避這類旅行團。但是,人性的弱點就是趨利性,騙子總是會比被騙者高明。不少旅行社針對老年人推出特定旅游項目,利用部分社會群體節儉廉價的消費心理來給“零負團費”披上偽裝衣,一旦成行則旅客基本上身不由己,只能被迫接受強制消費。因此,從游客的角度說,確實應該堅決抵制“零負團費”,不去貪圖便宜。
但僅僅要求游客提高消費意識,顯然是不負責任的做法。一則選擇什么價位的商品是顧客的權力,不管是什么樣的商品,都不能存在欺詐行為。二則,顧客處于交易中的弱勢地位,保護顧客的合法權益是天經地義,不能要求顧客對交易對方的經營行為負責。所以,治理“零負團費”這樣的不法行為,還是要從嚴格經營者的行為入手:管理部門要規范合同、明碼標價、加強監管、引導消費;旅行社之間要訂立行規,相互約束,實現公平競爭;當然,參團的游客對價格選擇要有理智,不要舍本逐末,應重視旅游的性價比,而不是一味追逐低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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