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蘭州日報報道 (記者 孫亞斐) 10月13日,市教育局公布《蘭州市市屬學校財務人員交流輪崗實施方案》。市屬學校財務人員將按照三年一個周期進行校際間的交流。據悉,此舉將進一步優化結構,轉變作風,提升效能,強化內控,有效防范財務風險。
《方案》要求,交流輪崗要從工作實際和崗位特點出發,明確崗位工作要求、所需知識技能和專業技能,完善財務人員檔案信息,審核交流人員資格條件,做到人崗相適,科學配置人員。交流人員職稱待遇不變,新交流單位需兌現交流人員在原單位的職稱及待遇。財務人員交流輪崗,原則上在同類學校(單位)之間進行,交流人員一經確定,辦理調動手續。財務人員交流輪崗,實行就近交流。參考財務人員聯片培訓片區劃分情況,原則上在同區域學校(單位)之間進行交流。財務人員交流輪崗,會計、出納同時符合交流條件的,原則上只交流輪崗1人,以保證單位財務工作的連續性和人員的相對穩定性。
對于交流人員的條件,《方案》明確在同一學校(單位)財務崗位上連續工作滿五年的會計和出納,應該進行交流輪崗。年齡距離退休不足三年的,不再交流輪崗。未列入交流輪崗范圍或未達到規定交流輪崗年限的財務人員,根據工作需要,也可進行交流輪崗和調整。市教育局目前已經完成了摸底調研,10月15日前確定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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