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部商報報道 (記者 宋芳科 通訊員 管云龍) 10月14日,張掖甘州區法院公布了一起用拾獲的他人銀行卡取款引發的信用卡詐騙案的判決:被告人陳某因犯信用卡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二萬元。
2015年4月13日,陳某在甘州區農村合作銀行ATM機上取款時,拾得張某遺忘在ATM機中的銀行卡一張,陳某用拾得的銀行卡在該行ATM機上分八次取款共計16000元。銀行卡主人張某在發現銀行卡遺失后,查詢發現卡內現金已被取走,隨即向警方報案。警方通過技偵手段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陳某并將其抓獲歸案,案發后公安機關從被告人陳某處追回贓款16000元返還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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