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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將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機制

時間:2015-10-20 08:58:31來源:中國甘肅在線編輯:薛應霞點擊:

    據鑫報報道(記者 吳少華)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積極開展城鎮生活污水、城鎮集中供熱、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筑垃圾等第三方污染治理工作。采取特許經營、委托經營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企業,通過資產租賃、產權轉讓、資產證券化等途徑盤活存量資產,推進環境公用設施投資建設運營市場化,解決政府包攬建設、運營、監管,角色定位不清晰和污染治理水平不高等問題。

  《意見》將總體目標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2015—2017年):初步建立第三方治理政府引導推動機制,市場化運作模式探索取得進展;基本形成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場機制,社會資本投入第三方治理明顯增加;35個省級以上開發區,城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以及重點工業行業污染、重大項目建設、農村環境綜合治理等領域推進污染第三方治理試點取得成效。

  第二階段(2018—2020年):污染治理效率和專業化水平不斷提高,社會資本進入污染治理市場的活力進一步激發;排污者付費制度全面落實;環境公用設施投資運營體制改革基本完成,環境公共服務市場化供給體系基本形成;培育和形成一批環境服務公司;初步建立第三方治理市場,第三方治理理念深入推廣,全省污染治理水平顯著提升。

  《意見》要求,積極推廣蘭州市餐廚垃圾資源化與無害化處置、平涼市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理城市生活垃圾工程等各種模式,對于主要依靠政府付費回收投資成本的公益性、準公益性環境公用設施項目,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依法依規為投資者配置相關經營資源,穩定投資回報;對于經營收費不足以覆蓋投資成本的項目,政府可適當予以補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開展的第三方治理項目,業主單位要認真編制實施方案,相關部門從項目可行性、財政承受能力、公眾意愿和接受程度等方面進行科學評估和充分論證,依法依規加快規劃選址、土地利用、節能、環評等前期建設條件的審查。

  《意見》明確,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環境公共服務第三方治理項目,參照同行業平均利潤、銀行存貸款利率等因素,合理確定產品或服務價格,并明確產品或服務價格的調整周期、調整因素、啟動條件等。對項目收入不能覆蓋成本和收益,但社會效益較好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可通過運營補貼、資本補助以及依法依規配置土地等經營資源方式,穩定投資回報。補貼標準依據項目運營績效評價結果,綜合產品或服務價格、建造成本、運營費用、實際收益率、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要科學確定第三方投資收益水平,確保投資者獲得合理收益的同時,不得給予高額固定收益回報。

  最后,做好價格和收費激勵。嚴格落實階梯水價政策、差別電價政策。提高排污費征收標準,實行差別化排污收費。完善污水、垃圾處理收費政策,適當提高收費標準,逐步覆蓋全處理成本。嚴格落實垃圾發電價格政策。建立健全鼓勵使用再生水、促進垃圾資源化的價格機制。全面落實燃煤發電機組脫硫、脫硝、除塵等環保電價政策。建立健全雨水、中水、礦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規水源的配置和價格形成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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