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部商報報道 (記者 都一鳴 通訊員 黃海祥 張云輝) 贍養老人本是子女的義務,但在農村,由于“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的逐漸增多,農村贍養糾紛案隨之增加。年近八旬的李老太與身患重病的李先生就遭遇了因無人贍養,不得不與自己的子女對簿公堂的窘境。2015年10月19日,天水市秦安縣人民法院對外公布了這兩起贍養糾紛案最新進展。
案例一育有5子女卻無人養老母
李老太快80歲了,老伴已去世多年,膝下有兩兒、三女。兒女們都已成家立業,本應安度晚年的李老太,卻孤苦伶仃,無人贍養,獨自一人生活在破舊的老院中。出嫁后的女兒一般都不再承擔對父母的主要贍養責任。于是贍養老人的責任就落到了兩個兒子的身上,但兩個兒子相繼贍養了一段時間后,由于老人年紀較大,體弱多病,兩個兒子都不愿贍養。三個女兒又遠嫁他鄉,鞭長莫及,最終導致老人無人贍養。
無奈之下,老人只好將兒女們都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們對自己履行贍養義務。老人向法庭訴稱:老伴多年前就已經去世了,自己獨自將幾個子女拉扯大,又看著他們一個個成家立業,心里很高興,但沒想到今天自己卻無人照料。俗話講養兒防老,可兒女滿堂卻無人贍養,不禁讓自己心酸淚流。
經天水市秦安縣人民法院法官調查后,老人的陳述屬實。今年10月16日,辦案法官當庭對幾個子女進行了批評訓誡,同時給他們講法明理,贍養父母不僅是法律規定的義務,也是人倫之道、傳統美德,與情與法都應履行。最終在法官的主持下,老人與子女們達成了贍養協議,這起贍養糾紛案得到了妥善化解。
案例二重病父親狀告兒子支付贍養費
被告李某某和原告李某系父子關系。被告李某某已長大成人,有穩定的收入,經濟條件較好。2009年,原告李某被查出患有嚴重的心臟病,同年先后在天水市第一人民醫院和西安西京醫院做了兩次心臟支架手術。之后原告李某又多次住院,依靠藥物治療維持,原告李某因患病及多次手術后經濟陷入困境。李某生病期間,李某某從未給李某給過錢。2015年3月,原告以自己喪失勞動能力為由向秦安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令兒子履行贍養義務,每月給付贍養費500元。
秦安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現原告李某患心臟病的實事存在,醫院診斷其心功能Ⅱ級,根據醫學解釋,心功能Ⅱ級患者的體力受到輕度限制,休息時無自覺癥狀,但一經體力活動下可出現疲乏、心悸、呼吸困難或心絞痛,應認定原告李某已喪失了部分勞動能力。法律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被告李某某為原告的兒子,現已成年且有穩定的收入,家庭成員之間應該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系,故被告李某某應對其父履行贍養義務。今年10月15日,法院根據原告的實際情況和子女的收入情況酌情認定由被告李某某每月給付原告李某贍養費400元。法院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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