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無證醉駕致5車撞損被判拘役
(蘭州晨報記者 董子彪)在沒有駕駛證的情況下,女子袁某某還酒后開車,導致5輛車不同程度撞損。9月1日,金昌市金川區法院以袁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
經審理查明,3月2日22時許,袁某某醉酒后無證駕駛其所有的小型越野車,在金川區廣州路夜市旁馬路上倒車時,與停放在旁邊的白色小客車相刮,后袁某某在駕車上路期間與4輛車相撞。經交警部門認定,袁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檢測后袁某某鮮血樣中酒精含量為175mg/100ml,屬醉酒駕駛。
(來源:每日甘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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