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刑事審判現場 西部商報記者陳振峰供圖
中國甘肅在線訊 生命永為天地間最貴,當手握生殺大權的法官,面對一樁樁人命關天的大案時,如何審理、如何決斷、如何裁定,每個細節都充滿著智慧與擔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即便是重大刑事案件的當事人,依然有這個權利。生殺可以瞬間決斷,但司法機關主持著社會的公平正義,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讓當事人心服口服,維護司法權威;讓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溫度與情懷,彰顯對人權的尊重與保障,這正是省法院為之奮斗的目標與責任擔當。
1 寬嚴相濟 彰顯法律溫度
今年7月份,任權明的命運得以改寫。原審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任權明死刑立即執行,省法院二審后最終對任權明改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提起任權明“刀下留人”的審判過程,該案主審法官仍記憶猶新。
“根據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嚴格控制、慎重適用死刑’的政策,對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一般考慮是以殘忍手段造成被害人死亡、嚴重傷殘等情節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的案件。”該案主審法官認為,本案系民間糾紛引發,被告人屬激情犯罪,主觀惡性不深,犯罪手段一般,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認罪、悔罪態度好,具有酌定從輕情節。原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量刑偏重。二審中,省法院法官親自到受害人家中,耐心做民事調解工作,又聯系被告人親屬四處籌款,積極配合賠償。最終,二審對任權明改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同時,考慮到被害人家庭經濟困難,被告人親屬賠償能力有限,省法院給予被害人周某家庭8萬元司法救助。
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對每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嚴把證據關。這是每位法官恪守的準則。2012年以來,省法院二審對一審死刑判決的維持率大幅度降低,二審對死刑案件把控的尺度越來越嚴,一審法院上報省法院的死刑案件維持報核率,從2010年前的90%左右大幅下降至50%~60%左右;而報請最高法院復核的死刑案件核準率則經歷了一個從低到高并保持穩定的過程,具體從2011年之前的70%左右提高到2012年以來的100%,死刑案件核準率連續多年位居全國前列。
數據變化不僅僅停留在死刑案件核準率。三年來,全省法院對犯罪分子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重刑率從17.23%下降到10.82%;適用非監禁刑的比率從33.72%提高到38.92%,其中未成年人罪犯非監禁刑率從40.5%提高到48%。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為使定罪量刑更加符合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省法院兩次調整擴大了“量刑規范化”適用的罪名;對需要依法重判的犯罪分子,堅決重判,對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對有自首、悔罪表現等法定、酌定從輕情節的被告人,依法作出輕、緩、免的裁判,有效提高非監禁刑的適用,切實做到嚴中有寬,寬中有嚴,寬嚴相濟,最大限度減少社會對立面,增加社會和諧。
2 死刑案件 “零差錯”維護司法權威
兩個窮盡原則力促矛盾化解防止冤假錯案持守底線
死刑案件具有不可逆轉性,“人頭落地不能復生”,在判處被告死刑時,法官們絕不能輕率行事,哪怕有一絲一毫的合理懷疑,都必須予以排除才能適用。
2013年11月,在審理被告人賀長銀、李萬利、李濤濤、王建蒲四人故意殺人、搶劫、強奸、非法持有槍支一案時,二審期間,主辦人發現一審證據方面存在瑕疵,鎖定賀長銀第一起搶劫作案事實的證據沒有卡死,于是,主辦法官詳細查閱原審訴訟卷,從中進行結果比對、認定、補查,聯合公安機關技術部門出具書面說明,最終認定被告人賀長銀參與了第一起搶劫作案。同時,針對第二被告人李萬利的量刑問題,合議庭成員親自到案發地公安機關調取證據,對李萬利到案后,檢舉、揭發其他被告人犯罪事實的情況予以補查補證,在李萬利是否構成重大立功上確保量刑證據充分。當將二審核查補充相關證據上報最高法院后,該案二被告人被最高法院核準執行死刑。由于核查證據仔細、充分,該案二審證據復查工作也得到最高法院通報表揚。
2012年以來,省法院報送最高法院復核的死刑案件中,沒有出現因證據問題而不予核準的情形,確保了死刑案件“零差錯”。通過審判對死刑案件證據的嚴格把控,有效地引導了公安、檢察機關注重證據的收集、固定和保存,重大刑事案件質量明顯提升。堅持“少殺慎殺”,死刑適用逐年減少,死刑判決數已降到2007年死刑核準權收回之初的三分之一。同時,針對嚴重刑事犯罪,死緩刑的適用保持在30%左右,較為穩定。死刑審判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人大、省政協以及省院黨組的充分肯定。
3 兩個窮盡原則 力促矛盾化解
殺人不能解決所有問題,有時還會導致仇恨向下一代蔓延。這是許多親歷生死判決的法官們最直接的體會。
采訪中,刑三庭侯磊庭長告訴記者,傳統的“殺人償命”等報應思想在甘肅省根深蒂固。為此,法官們以案結事了為目的,盡量掌握和提前化解各類風險。“對因證據存疑或者達不到判處死刑標準的案件,并非發回重審或者一改了之,而是要求盡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侯磊表示,在辦理刑事案件中堅持推行“兩個窮盡原則”:既對證據瑕疵和事實疑點要窮盡補強、補證手段,對矛盾化解要窮盡方式、方法。無論是定罪證據還是量刑證據、無論是罪輕還是罪重證據均嚴格分析判斷,對瑕疵證據和事實疑點,既不輕易認定,也不輕易排除,而是在窮盡補查補證手段后再作出決定。通過法官民事調解,使一批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事出有因、侵害對象特定的案件,取得被害方諒解后依法改判。同時,對被告人及其親屬家庭生活確實困難而無力賠償的,在財政經費比較困難的情況下,省高院每年拿出近百萬元進行適當的司法救助,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4 防止冤假錯案 持守底線
13年前,男子胡某與姜某發生廝打,姜某后來死在了家中。案發后胡某不知去向,2014年胡某被抓,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移送法院受審。該案經過三次審理后,2016年11月16日,蘭州中院依據案情,因檢方指控的胡某犯故意傷害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宣告其無罪。胡某最終被宣告無罪,離不開律師的堅持、家人的執著和公眾的關注,更離不開司法機關對程序正義的堅持。
“冤假錯案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極大傷害,防止冤假錯案是刑事審判工作的底線,這個底線得不到持守,社會公正就得不到保證,司法公信力將受到重創,社會的法治信心無從建立。”采訪中省法院刑一庭庭長姚勝利稱。據姚勝利介紹,省法院堅持對二審改判和發回重審案件定期分析通報制度,就案件質量存在的問題,尤其是事實、證據問題比較突出的地方,進行總結,從中發現問題,找準原因,并適時在全省法院予以通報;對一定時期案件質量出現問題較多、二審發還改判率較高的中級法院,對其主要領導進行約談,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進,同時還要加強對發回重審案件的跟蹤指導。
5 公正司法 獨立審判
“刑事審判責任重于泰山,涉及到公民的自由權、甚至生命權的問題,必須時刻懷著為人民負責、為歷史負責、為自己負責的態度去審理案件,將責任意識真正落實到每一件案件、每一個環節。”刑二庭李天副庭長向記者坦言,毒品犯罪隱蔽性強、偵查取證難度大,在毒品犯罪審理中,法官們牢牢把住案件質量這條生命線,嚴格貫徹證據裁判原則,確保案件質量。在案件審理中堅持在精、細、實上下功夫,堅持把案卷看精,證據看細、看實,堅持死刑案件合議庭成員交叉閱卷,提出獨立意見,牢牢把住案件事實、證據關;高度重視證據合法性審查、關鍵證據的核實、被告人供述與其他證據的印證、證據疑點的合理排除,以扎實的證據基礎筑牢案件質量的堤壩。要求每一名法官,在合議庭討論案件時一定要堅持自己在定罪量刑上的獨立性和原則性,堅決摒棄任何程度的遷就、照顧,該判無罪的堅決判決無罪。對形式上有瑕疵的證據,要主動向檢察、公安機關指出,由檢察、公安機關對瑕疵證據進行補證或者轉化,引導取證、舉證工作圍繞審判工作質量展開。
正義的陽光來自一個個公正的審判,也發自為人民服務的一顆拳拳之心。省法院刑事審判庭的法官們從立案審查、庭前準備到法庭調查、辯論,再到法律文書,都嚴格要求,嚴把事實證據關、適用法律關和審判程序關,確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精品案,“只有讓公民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才能呵護公眾對法治的信仰,進而將法治當成一種生活方式。”這是時代的聲音,也是歷史的使命,省高院刑庭的法官們正在鏗鏘前行,再書華章。
(來源:每日甘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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