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2020年將建成分級診療制
醫院越級收治病人將承擔患者診療費
中國甘肅在線訊 12月6日,《蘭州市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實施方案》正式頒布實施。《方案》指出,逐步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制度,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蘭州實際的分級診療制度。
明年底,每萬名城市居民擁有2名以上全科醫生
《方案》明確到2017年底,蘭州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達標率≥95%,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量占總診療量比例≥65%;各縣區至少有一所達到二級甲等標準,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每萬名城市居民擁有2名以上全科醫生,每個鄉(鎮)衛生院擁有1名以上全科醫生。
嚴格控制隨意轉診
《方案》強調,蘭州市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原則上應選擇居住地或發病時所在地附近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近接受首次診治。
需要轉診的患者,按照醫生建議、患者自愿、雙向轉診的規定逐級轉診,轉診時應開具全省統一的《轉診轉院審批表》。常見病、多發病患者和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復期患者應及時向下轉診。對于需要特殊陪護才能就醫的人群,如70歲以上老年人、0-7歲嬰幼兒、重度殘疾人、孕產婦、急重危患者、精神病患者等,按照就近、就急原則,可自主選擇醫療機構首診。
長期在異地(上學、打工、跟隨子女)居住或出差、旅游、探親等途中突發疾病的患者,可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則進行搶救和住院治療。患者或其家屬憑診斷建議書、住院通知書及就診醫院的級別證明,在3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醫保(新農合)經辦機構登記備案,報銷標準按原參保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縣、市、省級醫院對于未開具《轉診轉院審批表》的參合患者要履行告知義務,勸其到基層醫療機構首診,執意就診的要簽訂《知情同意書》和《自費協議》,否則該患者產生的住院費用由接診醫院承擔。(來源:每日甘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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