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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將試點在既有住宅增設電梯

時間:2016-12-15 18:54:15來源:中國甘肅在線編輯:趙雨豪點擊:

  中國甘肅在線12月13日,蘭州晨報記者從蘭州市政府獲悉,近日,蘭州市政府辦公廳下發了《蘭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將通過政府引導、業主自愿、企業支持,深入開展老舊小區的加裝電梯工程,解決老舊樓院部分居民出行難問題。

  根據《實施方案》,蘭州市將選取蘭州大學教職工住宅樓作為蘭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試點工程,在試點工作中,蘭州大學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所需資金按照“業主分攤、政府減免、企業優惠”的原則籌集,業主可按照有關規定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或者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支付增設電梯的費用。蘭州市規劃、質檢、建設等相關部門應當按照“能減則減、能免則免”的原則對蘭州大學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安裝過程中產生的各種費用予以減免。同時由蘭州亞太電梯公司給予低于市場價的優惠標準,并與蘭州大學簽訂電梯安裝供應合同。

  根據方案,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應當滿足城市規劃、建筑結構安全、消防間距及安全疏散、防盜安全等技術規范。在申請增設電梯時應當以棟(幢)、單元(梯)為單位進行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同時,按照《物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遵循“業主自愿、公開透明、充分協商”原則的前提下,經該棟(幢)號及單元(梯)房屋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其余相關業主經協商不反對的,可辦理申請手續。占用單個業主專有部分的,應當征得該業主的書面同意。同時,還應征得增設電梯后受到采光、通風和噪聲等直接影響的本單元業主的同意。此外,增設電梯應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的要求,各住宅樓之間應滿足防火間距的要求,不對消防車道產生影響,不對樓宇內居民疏散通道產生影。(來源:每日甘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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