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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首例惡勢力案件,10人獲刑

時間:2019-01-06 20:54:07來源:中國甘肅在線編輯:趙雨豪點擊:


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深入推進的關鍵時刻,1月4日,徽縣人民法院對首例惡勢力案件公開宣判,10名被告人涉及3項罪名,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這一案件的審結,充分表明了徽縣法院掃黑除惡的堅定決心,彰顯了對黑惡勢力的高壓態勢和法律威懾,體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蘭某某、趙某、楊某某、陳某、趙某、王某某、劉某某、袁某、陳某某、蘭某某、馬某某、劉某某經常糾集在一起,在徽縣城區公眾場所隨意毆打他人,尋釁滋事并非法持有槍支,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社會管理秩序,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犯罪團伙。
   人民法院根據“罪刑法定”原則,結合公訴機關量刑建議,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及其認罪、悔罪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判決:
   1.被告人蘭某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
   2.被告人趙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
   3.被告人楊某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4.被告人陳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
   5.被告人趙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
   6.被告人劉某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7.被告人王某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
   8.被告人袁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9.被告人陳某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與前罪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
   10.被告人馬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作案工具刀具3把、彈弓一把依法予以沒收。


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徽縣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扎實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深入開展,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精準打擊,始終保持對黑惡勢力犯罪的高壓態勢。2019年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關鍵一年,此案公開宣判,是向黑惡勢力犯罪的再次“亮劍”。徽縣人民法院將繼續強化政治意識,強化責任擔當,全力以赴打好掃黑除惡的攻堅戰,努力提高審理涉黑涉惡案件的審判水平和司法能力,堅持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鏟霸,無霸治亂的原則,依法、準確、有力懲處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為徽縣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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