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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亮等23人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案 一審宣判 主犯獲刑20年

時間:2019-06-01 17:24:24來源:中國甘肅在線編輯:趙雨豪點擊:

 中國甘肅在線6月1日訊 據蘭州晚報報道 2018年1月23日,一場聲勢浩大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迅速在全國拉開帷幕。在全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蘭州市公安機關一舉打掉多個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彭亮等23人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是蘭州市公安機關在強力掃黑,鐵腕懲惡戰(zhàn)斗中一次雷霆行動,案發(fā)到主犯落網僅僅用了5天時間。有力的震懾了黑惡勢力犯罪。5月31日,彭亮等23人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一案在七里河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彭亮等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0年至1年不等的刑罰。
一場動魄的黑社會火拼
     夜間的山道上,數輛汽車反復追逐、翻車,有人從翻入水溝的車中爬出,拿出一只手槍,對著前車連開數槍……這是2017年3月24日夜里,真實發(fā)生在七里河區(qū)魏嶺鄉(xiāng)吊溝309公路上的一幕。
當晚,正在值班的蘭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民警潘洋接到上級命令,說有人受了槍傷住進了醫(yī)院。潘洋和同事立即趕往醫(yī)院調查情況。潘洋等人當即對傷者進行了進一步詢問。傷者說,自己叫何志源,事發(fā)之前,他和一個叫彭亮的人因個人恩怨起了沖突,然后彭亮糾集4個團伙成員,把何志源帶到車上,并冒充公安人員給何志源戴上手銬并進行毆打威脅。后來,何志源和彭亮再次約見,就上演了似電影的“火拼”場面。
當晚,傷者何志源和彭亮約在七里河區(qū)魏嶺鄉(xiāng)吊溝盤山公路會面。何志源和同伙梁文錦等人攜鋼管到達約定地點以后,被事先埋伏好的彭亮等人伏擊。在此過程中,彭亮的車翻進地溝。他從車里爬出來,掏出隨身攜帶的“五四”式手槍,向梁文錦、何志源的車射擊。梁文錦乘坐的車被子彈擊中三槍。后經鑒定,當晚何志源乘坐的車輛后車廂被擊中,致后排乘坐的何志源腰部脊椎受傷。
一場雷霆般的抓捕
     這一警情立即引起了七里河警方的高度重視,進一步對案件線索的深入排摸,發(fā)現了與彭亮一起聚眾斗毆的另外兩名同伙楊鵬濤和楊振武的蹤跡,警方很快將二人抓捕歸案。經審訊,警方得知彭亮在一個小時以前已經被送到秦安縣五營鄉(xiāng)路段。蘭州、天水兩地警方立即展開了對主犯彭亮的抓捕工作。經過兩地警方的摸排走訪,最終確定了彭亮的落腳地。3月29日凌晨,幾乎5日無眠的七里河區(qū)警方,將彭亮在天水一民房內抓獲。此案共抓獲涉案人員23名,繳獲各類槍支4支,弓弩1支,刀斧30把以及手銬、對講機、望遠鏡、點鈔機、棍棒等作案工具,扣押涉案車輛5輛,凍結涉案資金34.96萬元。
     隨著對案件的進一步深挖,一個以彭亮為首的黑惡勢力團伙,逐漸浮出了水面。該團伙大肆實施組織賣淫、聚眾斗毆、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槍支等違法犯罪活動。
     2018年1月23日黨中央部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后,分局黨委在市局黨委的堅強領導之下,對該團伙的組織特征、經濟特征、行為特征、控制特征進一步收集固定證據,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立案偵查,同時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移送起訴。
一個驚心的黑社會團伙
     彭亮及其犯罪團伙實施的多項非法行為,令人觸目驚心。
     彭亮及其犯罪團伙實施的多項非法行為,令人觸目驚心。據通告稱,該組織通過組織違法犯罪活動,獲取不法收入120余萬元,部分非法收入用于購買槍支、刀斧、棍棒等作案工具,租賃車輛接送賣淫婦女,支付租“公房”費用,為組織成員發(fā)放工資、獎金,為組織成員提供消費和娛樂。
     2014年以來,彭亮先后糾集被告人楊鵬濤、楊小強、祁華強、花磊、王?、安學良等刑滿釋放人員及社會閑散人員,在蘭州市以組織婦女賣淫、替人擺平事端為依托,逐步形成了以彭亮為組織領導者,以楊鵬濤、楊小強、祁華強為骨干成員,以被告人花磊、王?、安學良為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2014年9月,彭亮、楊鵬濤、楊小強為了獲取非法利益,將陳某故意傷害致輕傷,后3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并宣告緩刑。2016年7月,楊鵬濤刑滿釋放時,彭亮帶領多人組成車隊接其出獄,為其設宴接風。楊鵬濤回到該組織后,彭亮安排其負責管理組織賣淫獲取的錢財及賬目;彭亮于2016年3月安排祁華強購買刀斧、棍棒等作案工具,同時彭亮購買制式手槍一把;彭亮安排楊小強、祁華強負責管理賣淫婦女及收取嫖資,安排王?、花磊、安學良負責同各個娛樂場所聯(lián)系,將賣淫婦女送至需要的場所,并保證其安全。2016年12月、2017年3月為擴充組織實力,維護組織利益,彭亮先后組織楊鵬濤、祁華強、王?、花磊、安學良等人實施非法拘禁,持槍、持械聚眾斗毆等違法犯罪。
     為方便管理該組織成員及賣淫婦女,彭亮團伙組建了名稱為“兄弟聯(lián)盟”、“彭氏集團”2個手機微信群。蘭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掃黑除惡專班民警孔廣才介紹案情,“從微信群查證的情況看,大量的工作安排資金分配,全在這兩個群里進行”。
     此外,通過警方查證落實,2015年11月,彭亮團伙與該組織還與侯某、滕某龍、滕某輝等人相互勾連,持槍、持械聚眾斗毆。
一場彰顯法律威嚴的審判
     5月31日上午,蘭州市七里河區(qū)人民法院對彭某等23人涉黑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宣判。彭亮等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0年至1年不等的刑罰。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4年以來,被告人彭亮先后糾集被告人楊鵬濤、楊小強、祁華強、花磊、王?、安學良等刑滿釋放人員及社會閑散人員,在蘭州市以組織婦女賣淫、替人擺平事端為依托,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彭亮為組織領導者,以被告人楊鵬濤、楊小強、祁華強為骨干成員,以被告人花磊、王?、安學良為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法院經審理認為,彭亮、楊鵬濤、楊小強、祁華強、花磊、王?、安學良的行為確已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該組織以被告人彭亮為首,楊鵬濤、楊小強、祁華強為骨干成員,安學良、花磊、王?為成員,在蘭州市城關區(qū)、七里河區(qū)、安寧區(qū)大肆實施組織賣淫、聚眾斗毆、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槍支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影響。
     七里河區(qū)人民法院根據查明的犯罪事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被告人彭亮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聚眾斗毆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非法拘禁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楊鵬濤、楊小強、祁華強、王?、花磊、安學良等6名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判處16年至6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以罰金。對其他16名被告人判處7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對其中3名犯罪情節(jié)較輕的被告人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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