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蘭州日報報道 (記者 趙萬山) 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甘肅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提出,Ⅰ級應急響應采取的強制性措施包括市州主城區非營運客車實行交通管制(例如:單雙號限行、尾號限行等措施)等。
《應急預案》指出,重污染天氣預警劃分為4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藍色(Ⅳ級)、黃色(Ⅲ級)、橙色(Ⅱ級)和紅色(Ⅰ級)。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預警可升級、降級或解除。當預測未來將出現或已出現重污染天氣時,各級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收集到的信息對重污染天氣進行研判,按照相應級別發布本轄區預警信息,并及時將本轄區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報上一級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
《應急預案》指出,預警信息發布后,根據預警級別,立即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響應級別由低到高依次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預警解除信息發布后,應急響應隨即終止。其中,Ⅰ級應急響應采取的強制性應急措施有:市州主城區非營運客車實行交通管制(例如:單雙號限行、尾號限行等措施)。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全天或白天延時禁止貨車、拖拉機通行。加大公共交通運力。按照空氣重污染紅色預警期間工業企業停產限產名單,實施停產限產等措施。除應急搶險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業。非冰凍期,增加城市主要干道灑水抑塵作業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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