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甘肅日報報道 (記者 呂寶林) 按照省委統一部署,今年省委第二輪常規巡視中,省委第五巡視組對環縣、慶城縣、鎮原縣、正寧縣和華池縣進行了巡視,并于近日反饋了巡視情況。
巡視組指出,環縣的主要問題是: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對在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還不到位,“兩個責任”落實上壓力傳導不夠,有效規范、制約和監督權力運行的制度體系還不夠健全;縣紀委執紀問責失之于寬、失之于軟,部分紀檢干部擔當意識不強,存在執紀問責畏難情緒;審計監督基本缺失,審計人員培訓不夠,有些審計人員責任心不強,業務水平低,審計報告流于形式,審計監督不到位;一些單位和部門廉政風險防控不到位存在諸多薄弱環節和空白點。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雙十條”規定方面,作風不嚴不實,形式主義的問題依然存在;一些惠農政策落實不到位,村干部貪腐和侵占群眾利益問題時有發生;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雙十條”的貫徹執行不夠深入;黨員干部擔當意識、進取意識、創新意識不強。一些執法部門監管不力,存在選擇性執法問題,吃拿卡要的問題依然存在,群眾反映強烈;個別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癡迷于封建迷信活動。在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干部輪崗交流少,干部隊伍活力嚴重不足,有的單位存在“近親繁殖”現象;縣直部門干部超編和基層干部缺編并存,對工作正常、有序運轉有影響;在干部選任方面存在重視基層不夠的問題;執行工作紀律和退休制度不嚴格,鄉鎮干部和選派到村的干部“走讀”現象仍然存在。
巡視組指出,慶城縣的主要問題是: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執紀問責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反腐敗的壓力傳導和震懾力度明顯不足,有的部門紀檢組“三轉”工作還不到位;工程建設領域項目招投標工作不透明不規范,有些項目招投標工作存在化整為零招標、議標和虛假招標現象,腐敗風險大;一些部門和單位財務內控制度不健全,監督不到位,超額提取和使用現金問題普遍存在,存在財務和資金安全風險;項目執行和預算支付進度慢,擠占、挪用和滯留專項資金問題突出;涉農資金管理發放不規范、不透明,套取挪用貪污涉農資金問題頻發。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雙十條”規定方面,招商引資工作存在落實不到位的問題;清房、清車工作不徹底;黨員干部擔當意識、進取意識、創新意識不強,一些公務人員存在以權謀私、吃拿卡要的問題;一些行政改革、簡政放權的便民項目沒有落到實處;一些部門作風飄浮,工作不細不實。在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對個別干部的考察不深入、不細致,存在選人用人失察的問題;縣直部門普遍超編和鄉鎮一些站所中心缺編并存;縣直部門和單位向鄉鎮借調干部問題普遍存在,有變相進城甚至“空中飛人”的問題;科局領導轉任非領導職務后不上班,是一種變相“吃空餉”的問題;干部交流力度不夠,影響干部的工作積極性;領導干部在企業和社團中兼職問題還沒解決好。
巡視組指出,鎮原縣的主要問題是: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落實“兩個責任”上重形式輕實效,措施不細不實,責任傳導、壓力傳導存在講形式搞應付的問題;對腐敗問題及人員的查處中,存在失之于寬的現象;一些單位財務管理混亂,財務管理內控制度不健全,支出手續不規范,支出控制缺乏制度保障,不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問題突出;執行招投標制度不嚴格、不規范,反映存在腐敗問題。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雙十條”規定方面,工作落實上存在重安排、輕檢查,重形式、輕落實的問題;一些部門干部作風飄浮,對群眾的感情淡薄;十八大后仍有頂風違反八項規定要求,公車私用、在接待費中列支高檔煙酒及違規發放補助等問題。在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干部超編、超職數配備和部分單位主要領導空缺、副職配備不齊的問題并存;選人用人視野不寬,存在領導干部身旁工作人員提拔過多的問題;干部選拔工作受到各種干擾,一些干部作風飄浮;變相“吃空餉”等問題依然存在。
巡視組指出,正寧縣的主要問題是: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縣委對黨風廉政建設專題研究不少,在抓具體落實上不夠。紀委在執紀、監督、問責上盡責不到位,對違紀干部的追責不夠,執紀監督失之于寬、失之于軟。財務監管不到位,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時有發生,虛列資金和違規套取資金的問題較多。重大項目監管不力,違規違紀問題突出。惠農資金和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不規范,存在基層干部的貪腐行為。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雙十條”規定方面,存在調查研究不深入、不扎實,走馬觀花、蜻蜓點水等形式主義問題,一些部門和單位的超標公務用車尚未清理到位,依然存在一些領導干部公車私用的問題,依然存在違反規定亂發補貼的問題,一些部門領導宗旨觀念淡薄,缺乏事業心和責任感,對一些涉及民生的重大項目,推進建設進度遲緩,干部群眾議論多、意見大。在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存在對個別干部的考察不深入、不扎實,推薦使用上把握不夠準確,存在用人失察的問題,干部提拔任用中存在重選拔使用輕監督管理的問題,對超職數干部消化不夠,一邊在消化,一邊又新增加。干部管理上存在失之于寬、失之于松的問題。
巡視組指出,華池縣的主要問題是: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多依靠開會、講話和簽責任書,方法簡單,缺乏創新,缺乏實效;相關主責部門履行監管職責不夠到位;廉政風險防控體系不健全,財務管理不規范,會計事項不真實,不合法,存在較多的監督空白點和薄弱環節;建設項目管理方面存在違規轉分包、未公開招投標、招標不規范、項目超概算、未批先建等嚴重問題,存在腐敗隱患。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雙十條”規定方面,部分領導干部思想認識不開闊,發展觀念淡薄;一些干部宗旨意識不強,群眾觀念淡薄,工作作風轉變不夠扎實;存在胡支亂花,用財政資金開支接待、煙酒等費用的現象;存在違規接受企業贊助和違規購買車輛的問題。在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干部選拔任用的嚴肅性和規范化程度不夠高;干部任用節奏太慢,交流使用力度不大,致使干部積壓多,影響工作積極性;干部管理不規范,一些歷史問題仍未解決到位,存在多名工人身份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的現象;縣直借調鄉鎮干部的現象突出、變相“吃空餉”的問題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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