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蘭州日報報道 (記者 呂晟君) 11月10日,記者從市政府獲悉,為改善冬季環境空氣質量,環保部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轉發天津、蘭州市加強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文件》的函,為各地即將開展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效的參考。
函文中說,歷年的監測數據表明,冬季是大氣污染較為集中的時期,特別是北方地區進入采暖期后,供暖季細顆粒物(PM2.5)濃度貢獻約占全年3成。改善冬季環境空氣質量,對完成全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各地務必高度重視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前進行工作部署,落實各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責任,積極應對重污染,保障冬季空氣質量。
據悉,我市將2015年9月20日至2016年3月31日定為冬季大氣污染重點防治時段,為期223天。主要分三階段實施,即動員實施、嚴防嚴控、嚴控外來沙塵,重點管控對象為工業、揚塵、機動車尾氣、燃煤和枯枝落葉及垃圾焚燒等四大類污染源。確保通過實施冬防特別管控措施,年度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AQI)達到68.5%(250天)以上,不發生人為因素引發的中度以上污染天氣;城區PM10、PM2.5兩項污染物年均濃度分別控制在120μg/m3、58μg/m3之內;SO2、NO2、CO、O3等四項污染物年均濃度基本保持穩定;月度排名及年度總排名穩定退出全國十大污染城市行列,讓廣大市民看到更多的藍天白云、呼吸更加潔凈的空氣、享受更多的“環境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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