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蘭州晚報報道(首席記者 甄燕紅) 11月10日,記者從蘭州市工信委獲悉,市工信委、市質監局、市公安局、市建設局、市交通委、市安監局6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汽車“油改氣”車載氣瓶電子標簽粘貼工作的通告》。貼標工作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完成。通告提示各改裝車輛使用單位(個人)提前預約貼標,避免排隊等候,確保貼標工作按期完成,系統封閉后未粘貼車載氣瓶電子標簽的車輛將不能充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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