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商報12月2日訊(記者 宋芳科)花30萬元購買新房,又花8萬余元裝修好房子。當武威天祝縣的宋某正準備喬遷之時,新裝修的房屋門卻被開發公司焊死。原來開發公司早在宋某買房之前就已經把房屋賣給了他人。2015年11月15日,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這起不當得利糾紛案。
2012年6月武威天祝縣的宋某,通過一名張姓男子在天祝縣格桑二區花30.5萬元購買了一套房屋。2012年11月28日,張姓男子通過開發商鑫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管理人員秦某某、衛某某取得了該房屋的鑰匙,并交給了宋某。拿到鑰匙后,2012年12月10日,宋某開始對該房屋進行裝修,期間鑫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管理人員申某某也兩次來過房屋并詢問宋某裝修情況,也沒有制止宋某的裝修行為。2013年1月6日宋某將房屋裝修完畢,不料鑫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強行將該房屋門用電焊封死。宋某事后得知,早在2011年8月16日,鑫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已將該房以38萬余元的價格賣給另一客戶。
2014年,宋某將鑫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另一購房客戶一起告上天祝縣人民法院要求對方賠償裝修損失費。天祝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客戶與原告宋某沒有直接法律關系,不承擔賠償責任,鑫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賠償原告裝修損失8萬元。一審判決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訴,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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