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蘭州晚報報道(首席記者 甄燕紅) 為保障城市供暖穩定有序進行,根據《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2015-2016年度供熱期內,我市繼續對近郊四區范圍內4300萬平方米采用天然氣集中供熱的一類建筑(居民住宅)進行供熱補貼,補貼所需29670萬元補貼資金由市、區級各承擔50%,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安排。據了解,此次補貼資金分三批撥付。其中,第一批于2015年10月31日前撥付到位,補貼額度50%;第二批于2016年1月31日前撥付到位,補貼額度40%;第三批于本供熱期結束后撥付到位。
甘公網安備 62010002000486號
Copyright©2006-2019中國甘肅在線(甘肅地方門戶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