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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網友留言詢問“萬名基層就業人員”為何無編制?

時間:2015-12-29 14:53:11來源:中國甘肅在線編輯:馬海花點擊:

答復意見:

經查,該留言同6月27日、10月29日人民網留言為同一人,反映情況均為同一問題,留言人是西岔鎮山字墩村八社村民顏隨東。經農林水務局和西岔鎮現場調查核實:掩埋顏隨東林地的施工單位為蘭州市政建設公司,并非金川公司。今年上半年,蘭州市政建設公司在工程施工時,堆積的土方滑落至顏隨東林地的坡埂處,將該地塊部分坡埂掩埋,現場估算掩埋面積為0.3畝。由于新區農林水務局沒有執法權,因此,農林水務局將此問題致函新區綜合執法局,請綜合執法局對此事依法進行處理。新區綜合執法局收函后立即召集雙方對此問題進行協商,經過協商蘭州市政建設公司表示愿意給以顏隨東經濟補償,賠償7000元錢,顏隨東對賠償結果表示滿意,且已簽字領取了賠償金。

【網民留言】

尊敬的王書記您杍。我是蘭州新區西岔縝五墩村一社村民。我投訴我們鎮村給我頒發的土地經營權證書和簽發的土地承包合同書。在征收土地時不采納。理由是要以己故老社長在96年草擬下的分配花名單為依據。而不認可我手中受法律保護的經營權證書和簽約約的土地承包合同書甚至把這兩個文本說成是假的。承包土地是政府給我的合法權章。政府在我承包的土地里己征收去了部分土地。等到我去簽字時政府官員不讓我簽,說我承包的土地有矛盾。把2013年征收去我承包地的土地補嘗牧和附著物牧一直拖到現在未付請問書記大人,我們全家老小拿什么去生活哩。書記大人我是個法盲,對我提出的問題請您調查,給我一個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說法。有問的不對的地方,請您批評指導。謝謝。

答復意見:

通過調查得知,留言網民為蘭州新區西岔鎮五墩村一社村民徐世濤。2013年因蘭州新區建設需要,征收了徐世濤承包的8畝多土地,其中約4畝土地征收補償款及附作物補償款已發放,剩余的4畝多土地補償款因與同社村民徐謀智、楊自翠發生土地權屬糾紛,至今未發放。 經調查,五墩村一社原社長張守億持有1996年分配承包土地的花名冊,該花名冊上記載了當年五墩村一社以小隊為單位分地的人口及分地面積等具體信息。徐世濤屬一社四隊,當年分地時因徐世濤與徐世海(兄弟關系)還未分戶,所以總分地人口為6人,承包地總面積為20.2畝(每人約3.4畝)。而與徐世濤有矛盾糾紛的徐謀智和楊自翠均屬一社三隊,其中徐謀智分地人口為4人,承包地總面積14畝;楊自翠分地人口2人,承包地總面積6畝。 1998年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書時,徐世濤與徐世海已分戶,徐世濤的承包人口為3+2人(其中3代表原有人口,即徐世濤和其父母,后加的2人為未婚妻子及未生育子女),按照當時社里人均分地3.5畝標準,徐世濤應分地17.5畝。但由于當時村社以及社員對承包地分配重視程度不夠,徐世濤將徐謀智、楊自翠的部分承包地(約4.8畝)私自劃在自己名下,導致其承包總面積數額擴大,為22.3畝。1996年分地結束后,徐謀智便將自己名下的5畝左右土地借給徐世濤耕種,后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徐世濤納入承包合同書中至今,其間他本人沒有將該地追回。楊自翠于1996年分地結束后將自己承包的6畝左右土地租給徐世濤耕種,雙方約定:徐世濤每年支付2000斤小麥和200斤胡麻給楊自翠。兩年后,徐世濤以收成不好為由不再付租。后徐世濤于1998年將該6畝左右的土地納入承包合同書中,其間楊自翠也沒有將該地追回。徐世濤被征收的8畝土地中,涉及到與徐謀智的糾紛地共2.57畝,與楊自翠的糾紛地共2.27畝,上述共4.84畝的土地補償款和附作物補償款都未發放。 在五墩村一社土地征收補償款分配方案的制定上,經多次召開社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群眾簽字表決后,最終決定:以1996年土地分配底冊為標準進行分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條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自治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召開村民小組會議,應當有本村民小組十八周歲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組三分之二以上的戶代表參加,所作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同意”。因此,五墩村一社制定的土地征收補償分配方案合理合法,對徐世濤與徐謀智、楊自翠的矛盾糾紛經西岔鎮多次協調解決,但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所以,西岔鎮建議矛盾雙方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依法處理。

【網民留言】

秦川鎮五道峴六社打麥場被搶占,當事人公然在打麥場蓋房子。麥場是我們老百姓的生產場地,沒了麥場我們怎么打麥子,我們怎么吃飯。麥場是我們六社的,沒有批給任何人,也沒有集體開會討論過,希望市長能為我們做主啊!

答復意見:

關于網民反映有村民搶占打麥場建房問題,經調查了解:2015年10月,秦川鎮國土所和秦川執法大隊在日常巡察中發現,五道峴村六社三戶村民劉學平、韓文祖、火紅彩在集體打麥場準備修建房屋,且已經澆筑了混凝土地基。秦川鎮國土所和秦川執法大隊工作人員現場對三戶村民劉學平、韓文祖、火紅彩進行了制止,要求其停止建房。同時秦川執法大隊下發了違章建筑拆除告知單,責令三戶村民立即拆除已澆筑的混凝土基礎。目前,三戶村民已經停止建房。

【網民留言】

尊敬的書記您好: 2013年國家林業局向全國通報了甘肅的七起森林違法案件。劉維平省長也做出重要批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2015年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生態又遭破壞。然而我的林地林木于幾個月前,被一家名為金川建設的施工單位違法填埋后,我分別于6月27日,8月10日,9月10日,10月10日到蘭州新區農林水務局上訪反映問題,工作人員態度好的讓人感動,但是就是不作為。甘肅省林業廳也下了督辦函,要求對施工方的違法行為依法依規處理。 請求書記督辦蘭州新區農林水務局不要只是,門好進,臉好看,不作為。 讓法律真正成為老百姓的保護傘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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