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記者從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獲悉,根據去年12月底公安部發布的公告,對公民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進一步簡化有關申請材料的要求,今后蘭州市本地居民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不再需要提交戶口簿,有關信息由公安機關通過內部網絡查詢。
據了解,今后有蘭州市戶籍的居民,只要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即可在市內任何公安機關出入境辦證窗口申辦出境證件,實現一證辦理;其申請赴臺證件時,申請應邀、商務、乘務、學習簽注的事由材料僅需提交臺辦出具的批準函件。
此外,在省內流動的本省居民,可以憑身份證、蘭州居住證(滿一年)在居住地公安機關就近申請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團隊旅游簽注、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赴臺個人游簽注除外)。需要注意的是,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如未辦理居民身份證,還需提交本人戶口簿。(記者 李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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