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經濟日報1月15日訊(記者蔣文艷李明娟通訊員李文愷)1月14日,記者從省運管局獲悉,為提前做好2016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和省運管局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提前做好2016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對2016年我省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據介紹,今年春運期間,我省將繼續實行車輛和駕駛人備案制度,所有參加春運的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和駕駛人必須在申請備案前完成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企業、駕駛人注冊。運輸企業要嚴格審核參加春運的車輛和駕駛人,對符合條件的,填寫《甘肅省道路旅客春運車輛管理備案表》和《甘肅省道路旅客春運駕駛人管理備案表》,分別向縣級運管和交管部門備案,由交管部門統一免費核發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和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兩部門監制的備案證。1月24日零時起,無《春運車輛備案證》不得上路行駛,無《春運駕駛人備案證》不得駕駛春運車輛。 編輯:[ 張白云 ]
甘公網安備 62010002000486號
Copyright©2006-2019中國甘肅在線(甘肅地方門戶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