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蘭州12月27日電(記者王衡)身患重病的妻子不堪忍受病痛折磨和拖累家人,產生輕生念頭,丈夫為幫助妻子實現(xiàn)自殺愿望,將妻子從黃河河堤推下致其死亡。近日,實施這一荒唐行為的甘肅男子賈正武因故意殺人罪被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今年38歲的賈正武是甘肅靜寧人,妻子張某六七年前患上強直性脊椎炎和風濕性關節(jié)炎,下半身癱瘓,久治不愈。2011年初,賈正武帶著借來的3萬元陪張某到蘭州看病。出院后,夫妻二人在蘭州租房住下,此時錢已快花完,張某病情仍不見好轉。由于不堪忍受病痛折磨和拖累家人,張某多次產生輕生念頭。2011年4月21日,在逛街過程中,張某不斷給賈正武“做工作”,讓賈正武把她推下黃河。經過激烈思想斗爭,賈正武在一處黃河河堤上把張某連同輪椅推下,張某重重落在河堤底部石頭上。賈正武搬來幾塊石頭蓋在張某身上,隨后返回出租屋。經法醫(yī)鑒定,張某系因重度閉合性顱腦損傷死亡。
庭審中,辯護人提出,賈正武不具有殺害張某的主觀追求與犯罪動機,實施的是安樂死,這種行為雖然不為現(xiàn)行刑法所容,但實質上維護了公民的死亡尊嚴和對人死亡的尊重,解除了被害人的病痛折磨和精神痛苦,因此請求法庭對賈正武寬大處理并適用緩刑。法院審理認為,賈正武在張某長期患病難愈、不堪忍受病痛及拖累家庭,曾有輕生意圖的情況下,將其推下黃河河堤,幫助張某結束生命,最終導致張某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但鑒于以上情況,以及賈正武對張某生前能夠盡到扶養(yǎng)義務,一貫表現(xiàn)良好,可酌情對被告人從輕處罰,但對被告人不宜適用緩刑。
最后,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賈正武犯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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