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甘肅在線1月27日訊 據甘肅日報報道 (記者朱婕)記者從近日召開的全省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國際國內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推進會議上獲悉,我省檢察機關近日下發通告,敦促在逃職務犯罪人員自即日起至今年3月31日前向各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挽回受害單位經濟損失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通告提出,在逃職務犯罪人員委托他人先代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電報、電話等方式投案,本人隨后到案的,視為自動投案,在逃職務犯罪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其盡快投案自首。在逃職務犯罪人員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或者有積極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在逃職務犯罪人員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通告明確,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窩藏、包庇犯罪人員,幫助犯罪人員毀滅、偽造證據,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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