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部商報報道(記者 樊麗) 7人找到甘肅譽欣信用擔保有限公司擔保貸款650萬元,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楊某某在貸款到位后,竟然將其中的550萬元據為己有,另外楊某某還辦理信用卡惡意透支29萬余元拒不償還。昨日,蘭州中院開庭審理楊某某合同詐騙、信用卡詐騙一案,未當庭宣判。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8月至2012年10月,劉某、肖某、陳某某等7人找到甘肅譽欣信用擔保有限公司的法人楊某某,讓其擔保貸款,7人貸款共計650萬元。在申請的650萬元貸款到賬后,楊某某將其中的550萬元據為己有,拒不支付給貸款人。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劉某、肖某等7人申請的貸款陸續到期。楊某某至今未向銀行償還550萬元的貸款本金,截至目前,尚未追回涉案款項。另外,楊某某于2011年8月1日申請辦理額度為30萬元的信用卡一張。隨后楊某某持該卡進行透支消費,造成該卡逾期,經銀行工作人員以電話、信函等方式多次催收拒不還款。截至2014年5月22日,透支該信用卡本息合計366017.16元。2014年11月21日,楊某某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被刑事拘留。
在昨日的庭審中,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楊某某的行為應當以信用卡詐騙罪、合同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對于指控的犯罪事實,被告人楊某某當庭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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