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甘肅省出臺了《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從今年起在全省地州市政府所在城市的城區要啟動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因此,我們平涼城區也包括在內。
垃圾分類,是這兩年的一個熱詞,比如上海垃圾分類的話題就很火。對于垃圾分類我們還比較陌生,那么垃圾分類到底怎么分,我們到底需要怎么做呢?
垃圾分類就是將垃圾按照一定的標準進行分類儲存、分類投放和分類搬運。分類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資源價值和環境價值。
垃圾分類怎么分?《方案》明確了垃圾分類的4個標準:
一是可回收物。指適宜回收和資源化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包裝物、廢舊紡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紙塑鋁復合包裝等。
二是有害垃圾。有毒有害物質,主要包括:廢電池、廢熒光燈管、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三是廚余垃圾(濕垃圾)。即易腐垃圾,包括:菜幫、菜葉、瓜果皮殼、剩菜剩飯、廢棄食物等,餐廚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殼、畜禽產品內臟等易腐性垃圾。
四是其他垃圾(干垃圾)。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濕垃圾)以外的生活廢棄物。
因此,實施垃圾分類后,我們在平常生活中,都要將家里產生的垃圾按照以上這4個標準進行分類儲存然后分類投放。
從要求中可看到,在今后我們就會逐漸感受到自家樓下的垃圾桶從現在的1個變成了4個不同顏色的收集容器。而且方案同時明確了,個人和單位分投垃圾行為逐步納入社會誠信體系。
《方案》指出,各城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社會組織帶頭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確保2020年前,率先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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